6.6 水力监测系统


6.6.1 水力监测系统应满足水轮发电机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自动控制的要求。
6.6.2 电站宜设置上游水位、下游水位、调压室水位、电站水头、蜗壳进口压力、顶盖压力、尾水管进口压力、尾水管出口压力、拦污栅前后压差以及机组冷却水压力等常规测量项目,也可设水库水温、机组冷却水温、机组过流流量、水轮机压力脉动、机组效率、机组振动、机组摆度、尾水管压力(真空)等选择性测量项目。
 
条文说明
6.6 水力监测系统
6.6.2 本条对原条文进行了修订,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小型机组,因此测量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仅列出常规测量项目和可选择性测量项目。目前国内已研制出若干具有测量水轮机效率的多功能综合性测量装置,功能可根据用户的需要和要求选择,并能适应计算机监控要求,这些装置取得了成功的运行经验,效果良好。对容量较大的电站或设有计算机监控和经济运行要求的电站,宜优先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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